市商务委 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6年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竞争立项部分)申报和审核工作的补充通知

各区(市)县商务、财政主管部门,委机关各业务处室:

  市商务委、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6年度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竞争立项部分)申报和审核工作的通知》(成商务发【2016】74号)对2016年度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竞争立项部分)申报和审核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2016年度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竞争立项部分)从7月1日-15日首次通过市商务委廉政风险防控和专项资金综合管理信息化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进行申报和审核。

  由于今年首次通过信息平台申报,企业不太熟悉具体操作,截止14日仍有逾300个项目处于企业填报申请书阶段。为充分保障企业做好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延长申报和审核时间

  (一)项目申报:由原来7月1日-7月15日调整为7月1日-20日。

  (二)区(市)县初审转报:由原来7月18日—7月22日调整为7月21日-7月31日。

  (三)项目审核:由原来7月25日—8月2日调整为8月1日—8月12日。

  (四)项目评审:原来8月3日—8月15日调整为8月15日—8月26日。

  二、报送系统管理员。各区(市)县商务部门根据分配账号,指定人员负责管理,并于7月20日前报送管理员联系表。

  附件:管理员联系表.doc

  (联系人:白亚龙 电话:61886328 )

2016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