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商务委 成都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成都市加快服务业发展支持政策(修订稿)》的通知

各区(市)县商务主管部门、财政部门:

  根据市第十三次党代会、国家中心城市产业发展大会、《中共成都市委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创新要素供给培育产业生态提升国家中心城市产业能级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成委发[2017]23号)等会议精神和文件要求,市商务委会同市财政局对2016年12月出台的《成都市加快服务业发展支持政策》进行了修订和报批。现将《成都市加快服务业发展支持政策(修订稿)》印发你们,并从2017年7月1日起实施, 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市商务委、市财政局在2016年12月27日发布的《成都市加快服务业发展支持政策》同时废止。

 

 

 

  附件:成都市加快服务业发展支持政策(修订稿).doc

 

成都市商务委员会     成都市财政局

                 2017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