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市经信局联合市教育局、市科技局等6部门 研究制订了 《〈关于促进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 * 专项政策措施〉实施细则》 * (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从 打造一流人才队伍 * 引育龙头骨干企业 * 创建知名软件园区 * 提供更优服务保障 * 四个方面 明确了24条专项政策措施 * 的 支持标准、申报主体、申报条件 等实施细则 *在打造一流人才队伍方面* 在实施“蓉贝”软件人才“百千万”引育计划的同时,我市将调整学科(专业)设置、合作开展人才培养、合作建设学生实训(实习)基地。《实施细则》提出,对符合条件的高校、职业(技工)院校调整学科(专业)设置符合成都软件产业发展需求的,给予最高2000万元补贴;对符合条件的高校、职业(技工)院校与规模以上软件企业合作开展人才培养的,给予最高500万元补贴;对符合条件的高校、职业(技工)院校与规模以上软件企业合作建设学生实训(实习)基地的,给予最高100万元补贴。对于人才定制培训项目支持,《实施细则》明确:对校、企、园等多方合作开展规模超过50人、培训周期为半年(含)以上的人才定制培训项目,可一次性给予不超过50万元的资金补贴,全市每年不超过10个项目。 * 在引育龙头骨干企业方面 * * * 《实施细则》提出,对承担国家重大专项(工程)项目的软件企业,按照其实际获得国家财政资助金总额15%的比例,在项目实施期限内,实施效果评估合格者,按项目进度的50%、75%、100%分阶段给予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的资金支持。同时,我市还将支持开展国家示范项目建设、“首版次”软件认定、“首版次”软件研制应用、“首版次”软件应用示范。其中,对获列国家部委级软件服务类示范项目的企业,且项目实施效果评估合格者,可按其项目投入10%的比例给予最高300万元补助。 对经认定的成都市“首版次”软件产品,按其研发支出、销售合同执行金额10%的比例,对研制企业、应用单位分别 一次性给予不超过250万元 * 的资金补贴 。 对非政府投资的基础软件、工业软件等成都市“首版次”软件产品应用示范项目(项目执行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且项目投入 在1000万元以上 *的,参照项目总投入15%的比例,可 按项目进度的50%、75%、100%分阶段给予总额不超过500万元的资金支持 *。 为支持加大研发投入,《实施细则》提出,我市将按企业上一年度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实际研发投入新增部分的一定比例予以补助,包括对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和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按研发投入新增部分的5%给予 最高100万元 *补助等。此外,我市还将支持开展标准研制(国际、国家和行业标准)、标准研制(地方标准)、标准化试点示范、标准体系认证。 根据《实施细则》,我市将对企业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成功挂牌上市的,给予最高50万元的经费补贴 *;对在天府(四川)联合股权交易中心挂牌并完成股份制改造的软件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在沪深交易所上市的成都市软件企业,发行上市申请被中国证监会正式受理的(已发放的除外), 给予100万元奖励 *;对首发上市的软件企业,按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扣除发行费用)的1%的比例给予 最高不超过350万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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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月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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